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提早入學

資優Q&A

  • Q:辦理「提早入學」的主要目的是?
    提早入學辦理目的主要是針對具有學習潛能且社會適應良好之資賦優異兒童,而不是為了每年91日開學前因為晚一兩個月甚或幾天就滿6足歲而必須再等上一年才能入學的兒童所設。
    為確保提早入學的學生在學校中能有效學習及適應學校生活,因此提早入學鑑定標準從嚴,希望能確認學生確實具有提早入學所需的能力。
  • Q:提早入學有什麼優點與限制?
    提早入學的優點在於可提供資優兒童適性的學習機會,以滿足資賦優異兒童的需求;而限制在於若孩子的認知與社會適應發展尚未成熟,提早入學可能使其學習受挫。
  • Q:我要如何評估我的孩子是否適合參加提早入學鑑定?
    ()父母可視孩子對學習表現的實際狀況與社會適應情形,例如在平常的表現能否主動學習、喜歡閱讀、思考敏捷、專注努力、好奇有創意,其表達能力、統整能力是否佳,做事能否認真負責、遇見狀況能否臨機應變以及好的社會人際互動等
    ()此外,提早入學比較適合生理、心理及情緒人格發展全面均衡超前的資優兒童。父母應考量其生理及心理兩方面的成熟度,經審慎評估,再讓孩子參加提早入學鑑定。
  • Q:要參加提早入學資優鑑定需注意或準備什麼?
    除了實質年齡的限制外,家長替孩子報名鑑定之前,應先審慎評估孩子的實際發展與需求,充分了解資優兒童提早入學對孩子帶來的影響。兒童的童年只有一次,適齡就學,讓孩子人生的每一步,皆能健康成長,比能提早入學更重要。

    測驗評量內容都是評估學生整體認知發展以及社會適應行為。評量內容不會特別測量書寫能力、認字能力、心算等,且評量過程都有專業的心理評量人員一一指導孩子。家長跟孩子保持平常心,讓孩子睡飽,精神飽滿的參與測驗,無須多做準備。        
  • Q:甚麼樣的資格可以申請提早入學?提早入學鑑定甚麼時候開始報名?鑑定的程序及通過標準為何?
    () 申請資格:申請者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1.設籍桃園市,有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以下簡稱家長)至少一人共同設籍。
    2.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
    3.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民小學一年級兒童相當,經家長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 簡章約每年12月公告,隔年1月報名申請

    (三)提早入學申請、鑑定程序及通過標準如下:
    1.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填具報名表,並檢具戶口名簿、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
    2.接受本市教育局指定之承辦單位進行相關評量,鑑定成績依初審、初選、複選鑑定及綜合研判結果通過。
    3.前項資賦優異兒童之鑑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7以上。
    (2)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國民小學一年級兒童相當。
  • Q:鑑定過程及方式,幼兒聽得懂嗎?
    測驗的人員會充分說明與示範測驗內容及作答方式。所使用的測驗,都經過長時間的研究,適合學前兒童所使用。
  • Q:提早入學鑑定筆試的作答方式?
    試務人員會說明,讓孩子知道如何作答,再開始施測。做答方式可能是圈選、畫記、數字、動作等。
  • Q:「提早入學」的一般通過率為何?
    ()提早入學鑑定主要目的在於呈現每個受測兒童的潛能,是否已達到「得」提早入學的標準,並非由受測兒童相互比較後評選優選者。所以提早入學並未規定定額錄取人數,而是看「學生個人能力是否達到提早入學標準」,凡是達到標準之兒童,皆得以提早入學,並沒有通過率或是名額的限制。
     
      ()桃園市109113學年度提早入學辦理情形如下:

    學年度

     申請人數
     初選通過人數
     鑑定通過人數
     109
    43
    8
    1
     110
    51
    14
    4
     111
    56
    21
    6
     112
    42
    13
    4
     113
    28
    9
    1
  • Q:經核定提早入學者,如欲就讀國民小學,該如何辦理入學報到?
    ()若欲申請入學者,持本市提早入學通過資格證明書及戶口名簿,依相關規定至戶籍所屬學區之學校辦理報到入學,且以不增加該校班級數為原則,若該校新生額滿則轉介至鄰近學校申請就讀。

    ()提早入學鑑定係國小未足齡兒童提早入學標準之「鑑定」,並非招生考試,亦未保障入學,鑑定通過之兒童,得由家長決定其是否「申請」入學。
  • Q: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有哪些追蹤輔導機制?
    各校輔導室應會同導師,主動觀察提早入學學生之學習及生活適應情形,並填寫學習紀錄表。對於需適應輔導之學生,應主動與導師及家長溝通輔導方式,協助學生獲得良好適應。
  • Q:經核定提早入學者,其就讀國小後如發生適應困難,可以中途退出嗎?
    提早入學學生於入學後於學習歷程中若有適應不良情形,且經輔導後仍無法適應者,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暨「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規定,法定代理人得向學校特推會提出放棄提早入學資格,經學校特推會審議通過並報教育局核備後,得俟其足齡規定辦理入學。
  • Q:家長可否要求瞭解鑑定之測驗工具、測驗成績及施測人員為何?
    為確保鑑定評量之公正、客觀性,依規定不得要求公布施測工具、答案、成績及施測人員姓名。
  • Q:我的孩子有身心障礙,可以申請提早入學鑑定嗎?
    家長可以視孩子的身心發展狀況評估提出申請,並填妥「特殊試場服務需求申請表」(無需求者免填),鑑定小組將根據孩子的狀況及需求進行綜合研判。
  • Q:我的孩子如果未參與提早入學鑑定,未來是否還有其他資優鑑定的管道?
    對於資賦優異的孩子,教育局除了辦理未足齡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外,自國小一年級起,各年級於每學年約二月時均可報名參加縮短修業年限鑑定,常見的實施方式包括全部/ 部分學科跳級及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或加速該學科課程等。另外,學生就讀國小二年級、四年級時,可報名參加國小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 方案鑑定,並能於國小六年級時,報考國中學術性向資優資源班/方案鑑定,提供學生資優資源班的適性服務方案。故孩子未參與提早入學管道,未來仍有機會接受「縮短修業年限」及「資優資源班」的資優教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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